活動宗旨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為推動運動數據創新應用、實踐數據公益及促進新興商業模式發展,進軍運動數據產業新藍海,特辦理「運動數據創新加值應用競賽」,延伸111年之執行,112年以「運動結合數據應用」為主題,帶動全民運動風氣,並透過數據實踐應用效益,發展創新商模,帶動商業行為。
本競賽鼓勵跨業合作,協力開創運動數據創新典範案例,透過公開徵選國內各領域具有創新、創意及技術能量之廠商,跨域合作運動數據創新加值應用實證,建構運動數據應用發展環境。
活動期程
活動項目 |
時間 |
說明 |
徵件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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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至
1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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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 112年 8月 1日 16 時 59 分59 秒前系統於 17 時 00 分 00 秒關閉,以線上申請方式辦理(申請網址:https://m2earn.data-sports.tw/)。完成申請之時間,以受理機關之運動數據公益平台資訊系統所記錄之時間為準。
1.檢送申請相關文件:
(1).團隊報名表1份。(系統報名)
(2).提案說明書1份。
(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同意書1份。
(4).參賽注意事項與切結書1份。
2.完成電子申請後,應於 112年 8月1日前,備妥參賽注意事項與切結書正本,以郵局掛號或快遞寄送資策會軟體技術研究院,收件時間除另行公告外,為工作日之上午 9 點整至下午 5 點整;收件日期採郵局掛號者,以郵戳為憑;採快遞等無郵戳之方式者,以收件處記錄之收件時間為憑。 |
競賽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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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7月18日
至
112年7月25日 |
全台北中南區各辦理一場次,活動資訊詳如網站公告。 |
初審
(書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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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8月2日
至
11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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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專家委員書面評選10隊入圍(團隊不需出席)。 |
進入第一階段
團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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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8月11日
(以主辦單位核定後公告) |
(https://m2earn.data-sports.tw/) |
提交
合作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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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簽署合作備忘錄(一式三份),入圍決賽團隊須於入圍決賽公告日後五天內完成合作備忘錄提交(提案書為佐證附件)。 |
提交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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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圍團隊須於入圍後一週內提交:
➢個資蒐集同意書(場域蒐集版本)、個資檢核表
➢上傳數據格式(符合數據公益平台格式) |
服務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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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8月12日
至
112年11月9日 |
入圍團隊進行提案內容之落地實證,需完成以下項目:
➢ 實證活動蒐集數據,配合進行隱私強化後完成API上傳數據平台(依執行單位時程)。完成並交付期中執行報告(9月21日前)。
➢ 進行期中審查,10隊決選6隊進入決賽審查。
➢ 實證成果報告書及決賽審查簡報須於112年11月9日(四)16時59分59秒前交付,逾期視同放棄參賽即獲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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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第二階段團隊公告 |
112年10月
(以主辦單位核定後公告) |
入圍決賽名單公告於網站。
(https://m2earn.data-sports.tw/) |
決賽
會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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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1月13日
至
112年11月15日 |
決賽審查資訊各別通知團隊,團隊配合決賽審查會議時間前往指定會議場地,並派代表出席。 |
進入第三階段團隊公告 |
112年11月
(以主辦單位核定後公告) |
入圍決賽名單公告於網站。
(https://m2earn.data-sports.tw/) |
成果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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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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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持續
上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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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
至
113年6月 |
獲獎團隊須配合本計畫持續上傳數據至公益平台(至少半年)。 |
國際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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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 |
獲獎團隊(晉級6隊)須配合執行單位國際推廣,落實國際發展機制。 |
徵選說明
「運動數據創新加值應用競賽」以公開徵選方式,徵選國內各領域具有創新、創意及技術能量之優秀團隊透過實際之運動數據加值驗證,加速運科數據產業生態發展。
(一) 徵件主題
參賽提案團隊可針對設計運動課程、產生新運動APP/設備/服務等主題,提案運動數據創新商模之實證應用,達到激勵民眾運動及發展創新商模之相關效益。
(二) 參賽方式
1.組隊方式
(1)以團隊為參賽單位,主提案廠商須為公司法人且為運動相關產業廠商,參賽團隊組成須包含具備運動生理數據蒐集能量之數據供應商(至少1 家),及第三方數據應用端(數據應用商)(至少1家),並符合跨業(與1家運動產業以外)合作的條件,方得申請為參賽團隊。
(2)每家運動相關產業廠商限主提一案,以統編認列為同1家,擔任其他團隊之合作廠商則不限(合作廠商可為其他非公益性質之公會/工會/協會),至多4家,同一團隊之參與廠商請自行簽署保密協議(副本提供執行單位存查)。
(3)參賽團隊中主提案廠商需擔任代表窗口,作為競賽聯繫窗口、實證費用發放之代表人,並提醒團隊遵守相關規範,合作廠商請指定一間為次要聯絡人。
2. 資格條件
(1)公司行號: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企業單位,同時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母子(分)公司視為同一單位。
(2)公會/工會/協會(非公益性質):公會、工會、或協會等依我國法規辦理法人登記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單位,且須會務運作正常且經其主管機關核備在案。
3.其他補充
(1)參賽團隊提案如曾在其他競賽中獲獎(或受政府單位其他計畫補助),執行單位得保留該團隊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之權利。
(2)科技運動應用之關鍵核心技術及內容(如運動器材/運動科技/數位內容等),不得使用中國大陸品牌之產品。
(3)團隊之運動數據應用方向需限定在設計運動課程或產生新運動APP/設備/服務(擇一)。
(4)團隊入圍後,實證期間須蒐集大量的運動生理數據,故團隊應具備運動生理數據蒐集與串接運動數據公益平台能力,其內容須符合以下:
甲、入圍團隊依執行單位指定格式使用API上傳(即時或分批)設備之運動相關數據至運動數據公益平台,並可使用乙方之隱私強化技術服務對數據進行處理與應用,並依照競賽與平台數據筆數規範上傳至少2萬筆。
乙、對於上傳資料格式有疑慮者,可來信[email protected]由運動數據公益平台專人協助。
應用範例
報名方式
請備妥以下資料,以線上申請方式提出申請,報名期程以競賽官網公告為準,逾期得不予受理。
(一) 團隊報名表1份:須於報名網站完整填寫參賽基本資料(線上系統報名填寫),主提案廠商須擔任團隊聯繫窗口,負責與執行單位聯繫及確認活動相關事宜。
(二) 提案說明書1份:依照項目大綱以Word格式撰寫內容8頁(含)以上,15頁為限,統一採PDF格式上傳,檔案以10MB為上限(詳徵案相關附件2)。
(三)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對應「團隊報名表」聯絡人資訊提供個資同意書(每一位皆需要),須親簽並備註日期(整成一份PDF檔上傳)。(詳徵案相關附件3)
(四) 參賽注意事項與切結書(電子檔/紙本各1份):切結書須核印參賽團隊中參與之單位章(公司/法人/公會/工會/協會等)及負責人章,以PDF格式上傳(檔案大小不得超過6MB)切結書正本應於報名截止前寄達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軟體技術研究院,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133號7F資料智慧技術中心 孫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審查方式
審查流程分為四個階段,包含文件書面(資格)審查、初審會議(內容審查)、期中審查會議(內容審查)、決賽審查會議(會議審查),時程與評選標準說明如下:
(一) 文件書面(資格)審查:
首先由執行單位進行書面審查,就提案團隊提出的提案說明書及相關文件,進行形式要件書面審查。團隊成員資格或文件如有不清楚或缺失,於初審後提案團隊不得要求補件或說明。
(二) 初審會議(內容審查):
由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委員依照評分標準,從所有提案中,擇優選出10隊參賽團隊入圍第二階段,入圍名單將公告於競賽官網。
(三) 期中審查會議(內容審查):
1.參賽團隊需於9月21日前提交「期中執行成果報告」一式。
2.由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就團隊之期中報告進行進度審查,確認團隊執行進度與達成KPI狀態,從10隊中擇優評選6隊進入決賽,入圍名單將公告於競賽官網。
(四) 決賽審查會議(會議審查):
由晉級團隊提供實證成果報告與決賽審查簡報,由評選委員會進行決賽評比,就團隊提供之內容,進行簡報審查共30分鐘(含簡報10分鐘、委員詢答20分鐘),會議審查日期與地點將逕自通知團隊,決賽獲獎名單公告於競賽官網(特優、優等、佳作)。
評選標準
初審提案評選標準
由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委員依照評分標準,從所有提案中,擇優遴選出10隊參賽團隊入圍第二階段,入圍名單將公告於競賽官網。
評分項目 |
評分說明 |
評分比重 |
實證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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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內容切合提案主題
➢實證規劃完整且具可行性
➢績效指標具挑戰性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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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模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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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模創新性與後續效益推估
➢民眾之接受度、市場競爭力
➢數據應用價值性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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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散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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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成果具有激勵運動健康促進之動機
➢提案所形成之數據加值應用可廣泛分享至社會大眾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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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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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相關專業能力、實績等人力適切性
➢團隊成員專業能力與分工合理性、互補性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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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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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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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審查評選標準
由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就團隊其中執行成果報告進度審查,從10隊中擇優選
6隊進入決賽,決賽名單公告於官網。
評分項目 |
評分說明 |
評分比重 |
量化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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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人次、運動生理數據上傳筆數、活動宣傳人次須達到實證指標之30%(每項各10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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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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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整體達成率須達到執行進度30%(至9/21進度)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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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模
與數據應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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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效益與數據應用實證達成率30%(至9/21進度)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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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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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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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賽審查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
評分說明 |
評分比重 |
量化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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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項指標達成情形(共30%)
➢實證500人次(5%)、運動生理數據2萬筆(7%)、活動宣傳500人次(2%)、分享50人次(2%)、媒體曝光1篇(2%)、衍生效益分析(12%,其中產值占8%、促投占2%、新增人力占2%)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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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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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數據應用對民眾之影響力
➢提案成果具有激勵運動健康促進之動機
➢是否達到預期目標之效益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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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模
與數據應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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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模永續經營之規劃
➢數據應用可擴散之產業效應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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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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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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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實證費用發放辦法與應檢附文件
本徵選活動提供入圍團隊落地實證費用,以分三期款撥付為原則,款項撥付條件與時程說明如下。入圍團隊如無法如期完成階段性之交付項目,或未依規定時程繳交文件,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調整或取消落地實證費用款項撥付。
階段 |
落地實證費用(含稅、新臺幣) |
款項撥付條件(配合事項) |
第一階段
初審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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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10案
10萬/每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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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告結果公布後,並於5天內交付合作備忘錄用印、一週內交付個資蒐集同意書(場域蒐集版本)、個資檢核表、數據格式,得請領第一期落地實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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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期中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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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案:15萬元/每案
10隊取6隊晉級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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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圍團隊於指定時程前完成並交付期中執行報告,經執行單位審查通過並確認後,得請領第二期款。
按照時程進行期中審查會議,10隊擇優取6隊晉級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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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
決賽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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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優/125萬(取1名)
優等/50萬(取2名)
佳作/25萬(取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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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級團隊進入決賽審查,團隊於決賽評選結果公告後,經執行單位審核後,得請領落地實證費用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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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配合事項
(一)入圍團隊需於競賽結束後至少半年期間,持續配合上傳數據至本競賽指定之運動數據公益平台。
(二)入圍團隊(晉級6隊)於競賽結束後1年內,需配合數位產業署或執行單位之要求,提供參賽個案計畫執行之相關資料、配合填報成效追蹤調查表、與國內外宣導活動,且經數位產業署或執行單位運用計畫內容與成果所編撰之研究報告及出版品,其智慧財產權等一切相關權利歸屬數位產業署。
(三)配合執行單位需全程參與系列活動、會議等,執行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前述活動、會議之權利。
(四)驗收指標
階段 |
說明 |
落地實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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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準備階段(入圍團隊名單公告後一週內):
- 個資蒐集同意書(場域蒐集版本)、個資檢核表
- 上傳數據格式(符合數據公益平台格式)
- 簽署入圍團隊合作備忘錄(一式三份)
- 服務實證階段(112年8月至11月):
- 舉辦實證活動,蒐集運動生理數據。(實證指標詳見附件二)
- 配合執行單位進行期中報告檢視,提供期中報告。
- 入圍團隊依執行單位指定格式使用API上傳設備之運動相關數據至運動數據公益平台,並可使用乙方之隱私強化技術服務隊數據進行處理與應用,晉級6隊並依照平台數據筆數規範上傳至少2萬筆(時程依照執行單位通知)。
- 數據應用於第三方應用端,並產生數據應用效益分析(應用方向鎖定設計運動處方課程或產生新運動APP/設備/服務)與衍生收益分析。
- 期中審查晉級6隊於實證截止日前交付實證成果報告與決賽審查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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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發表與賽事推廣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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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發表與賽事推廣階段(112年12月至113年12月):
- 成果發表階段:
晉級6隊配合112年成果發表,依照執行單位指示配合準備成果活動(113年年底前)。
- 成果推廣階段:
入圍團隊皆配合持續串接數據至競賽結束後半年期間,並配合執行單位113年度國際推廣發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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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提案一律不受理退件,參賽隊伍請自行確保提案流程,若因網路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完成報名,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恕不負相關責任。
(二) 提案團隊確保所提供與填報之各項資料,不得侵害他人之專利、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並同意配合競賽之考評、審核規定,有任何不實陳述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提案團隊無條件歸還所領落地實證費用,並負擔法律責任及賠償損失,並自行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三)參賽隊伍應確保資料之真實性與正確性,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提案內容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不得冒用、拷貝、仿冒、抄襲、數據造假,不得為已獲得其他資金補助或參加競賽並獲補助之作品,須保證申請提案均未獲得或執行同時期的政府補助計畫(或競賽),如經查證有違反之實,執行單位將立即取消參賽團隊之參賽資格,經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相關獎勵及補助如數繳回。若參賽作品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入圍團隊提案與實證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權(實證產生之報告等,不含專利)自產生之時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入圍團隊需確保團隊成員均同意將產生之智慧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
(五)通過初審後,入圍團隊需全程參與系列活動至期中審查,並完成各階段驗收指標,遵守本簡章所提之各項內容,期中審查晉級6隊需全程參與,未依規定全程參與者(包含團隊主動棄權),視同放棄競賽及獲獎資格,名額不進行候補,已領落地實證費用無條件繳回。
(六)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凡完成報名參加本競賽,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競賽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七)入圍團隊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需依主辦單位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領據,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八) 入圍團隊應於實證活動期間及活動會後,主動配合回報成果效益等資訊,供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效益評估。
(九) 入圍團隊實證期間若遇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之事由,也將保留辦理線上活動之彈性調整空間,如有規劃變更,以不減少量化指標內容,且主動通知執行單位,經同意後方得變更。如有未達上述情事,執行單位有權延後撥款落地實證費用。
(十)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變更各項規定之權利,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時,入圍團隊將盡力協調其他可行之變通方案,上開幾周、幾日內依執行單位通知為準。
(十一) 本簡章內容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簡章相關附件
競賽諮詢及聯絡人
聯絡單位: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產業加速器暨專利開發策略中心(IAPS)
聯絡地址:300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5號4樓之1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電話:03-5712121 分機54276 孫小姐
聯絡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聯絡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133號7樓 資料智慧技術中心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2)6607-3822 孫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