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Q&A

發布時間:112-07-04 11:07 更新日期:112-07-04 11:07

提案階段:

A:運動健康數據加值競賽僅對於公司企業、公協會(非公益性質)等(請參考競賽簡章的參賽資格)開放,不開放學界單位。

A:至少2間,至多4間,同時團隊組成需有一間為數據供應商(富含收集數據能量),一間為數據應用商。

A:可以,但為排除抄襲可能會導致的爭議,請自行簽署保密協議。

A:每家公司行號(提案廠商需為公司行號以及運動相關產業,僅接受一份參賽提案(以統編認列),提交多個提案可能會導致參賽者被取消資格。

A:每隊請各自找好合作廠商,並自行簽署保密協議,避免可能會造成的爭議。

A:直接上系統修改主提案公司聯絡人,系統會開放到截止日為止。

A:直接上系統修改即可,系統會開放到截止日為止。

A:基於公平公正原則,在截止日之後恕不提供修改,同時截止時間到後系統會直接關閉。

A:請先確認您所上傳的檔案是否超過容量,再排除網路問題,如果皆排除還是無法上傳,請電話或發信告知執行窗口。

A:可以,只要是國外公司有在國內設置分公司,由公司統編認列。

A:每份上傳的檔案都會以最新版為主,舊檔案會直接覆蓋更新,請務必注意。

A:是,只要在報名表上有填個資的聯絡人(3~5人)都需要各填一份個資同意書,之後請彙整成一份PDF檔上傳。

A:不行,基於資源不集中給予原則,相同內容不可重複提案,如經查獲該團隊無條件取消提案與獲獎資格。

A:請點選活動簡章至最後一項徵案相關附件即可下載。

A:團隊中參與的每間公司行號及公協會皆需要用大小章(小章為公司負責人印章),此外公司章不可使用發票章替代。

A:原則上是收到截止時間為止,但如果團隊有困難的話請先聯絡窗口在期限內候補,但僅會延長至初審前,確保團隊的參賽資格符合。

A:可以,直接上系統修改即可,系統會開放到截止日為止。

A: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本文規定,下列五項「敏感性個人資訊」如下:
 1. 有關醫療之個人資料;
 2. 有關基因之個人資料;
 3. 有關性生活之個人資料;
 4. 有關健康檢查之個人資料;
 5. 有關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
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故請以運動數據、生理數據以及體適能數據為蒐集範疇。

A:原則上分為生理數據、運動數據與體適能數據,每一列為一筆數據。
1.競賽一筆運動數據的定義:
平台定義必須包含數據類型、數據基本資料及量測項目的完整的一行資料*為一筆數據,所謂的一筆運動數據指的是完成一次活動的過程記錄,如每秒心率和每秒定位都被當作一次活動的附件(例如過程心率或GPX)。
以游泳為例(*為必填欄位,無此欄位數據無法上傳)
數據類型(含數據類型*、主類型*、子類型(有些運動非必要))
數據基本資料(含個人欄位和場域,紀錄日期時間*、使用者出生西元年*、性別*、使用者ID*、花費時間(秒)*、場域類型)
量測項目(距離、游泳總趟數、消耗卡路里、總划水次數、平均划距、平均划頻、划水平均配速)
完整一行資料:團隊所提供欄位皆無缺(如上)列為一筆運動數據計算(實證指標三種數據共2萬筆)
2.競賽一筆生理數據的定義:
平台定義必須包含數據類型、數據基本資料及量測項目的完整的一行資料*為一筆數據,所謂的一筆生理數據指的是完成一次活動(或測量)的過程記錄,如每秒心率和每秒定位都被當作一次活動的附件(例如過程心率或GPX)。
以健身房生理數據為例(*為必填欄位,無此欄位數據無法上傳)
數據類型(含數據類型*、主類型*)
數據基本資料(含個人欄位和場域,紀錄日期時間*、使用者出生西元年*、性別*、使用者ID*、場域縣市、場域類型)
量測項目(身高、體重、體脂率、BMI、收縮壓、安靜心率、腰圍、平均心率)
完整一行資料:團隊所提供欄位皆無缺(如上)列為一筆生理數據計算(實證指標三種數據共2萬筆)
3.競賽一筆體適能數據的定義:
平台定義必須包含數據類型、數據基本資料及量測項目的完整的一行資料*為一筆數據,所謂的一筆體適能數據指的是完成一次活動的過程記錄。
以成人體適能上肢肌力為例(*為必填欄位,無此欄位數據無法上傳)
數據類型(含數據類型*、主類型*、子類型(有些非必要))
數據基本資料(含個人欄位和場域,紀錄日期時間*、使用者出生西元年*、性別*、使用者ID*、場域縣市、場域類型)
量測項目(上肢肌力)
完整一行資料:團隊所提供欄位皆無缺(如上)列為一筆體適能數據計算(實證指標三種數據共2萬筆)

A:可以上我們運動數據公益平台的官網拉到底下會看到欄位規範,點進去看即可確認。連結:https://sdx.data-sports.tw/#/SportData/Service

A:可向公益平台窗口發信提出申請([email protected]),運動數據新增欄位詢問平台窗口)填妥後發信申請,詳細內容請參照運動數據公益平台官網可下載的使用手冊P.34頁起。

初審階段:

A:競賽僅公開入圍名單,不另公布團隊分數。

A:會聘請外部各領域專家進行初審,執行單位原則上不進行參與,交由各領域專家判斷,審查基準則依照評分標準而定。

A:沒有,入圍團隊以公開名單為主。

實證階段:

A:因為疫情已趨近緩解,但還是會有其風險,請按照屆時的防疫政策處理,提案在創新商模不改變之下改成可獨立式完成的運動進行方式。

A:請於競賽前自行簽署合作協議避免其風險,另外實證前會與獲選團隊簽署合作備忘錄,退出的主提案廠商必須承擔其損害賠償責任。

A:落地實證費用會支付給主導公司作為代表廠商,其內部分配請自行協商處理,本單位不負協調責任。

A:根據退場機制團隊跟主辦單位申請退出,並繳回已發放落地實證費用,名額從缺不候補。

A:會實行競賽退場機制,視同未完成競賽,該團隊無條件取消獲獎資格不做補償,並繳回已發放落地實證費用,名額從缺不候補。

A:可以在實證開始前就與平台窗口進行溝通,平台進行欄位的新增,平台會經過專家討論後再進行欄位的新增與確立。

A:不會,上傳到數據公益平台的運動生理數據是已經經過去識別化僅保留數據,所以不會有蒐集到個資的疑慮。

A:因為在實證活動蒐集到運動生理數據需要上傳至運動公益平台,根據個資法規定故需要事前取得參與者的同意與確認,所以會需要請參與者簽署數位部版的個資同意書(線上或紙本皆可)。

成果階段:

A:屆時由執行單位與入圍團隊統一回覆。

A:團隊主要負責人須事前提出,如遇不可抗因素,執行單位將視情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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