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公告】「運動數據創新加值應用競賽」開跑,請踴躍報名!

發布時間:113-04-18 14:49 更新日期:113-04-18 15:05
壹、 競賽宗旨:
113年競賽徵案鼓勵使用數據公益平台之數據加值運用,並結合提案團隊數據資料加乘應用,促成商模實證並帶動產業效益,團隊可針對設計運動課程、產生新運動APP/設備/服務的應用方向,提案運動數據創新商模應用,以達到激勵民眾運動及發展創新商模之效益。

貳、 競賽方式:
一、 招募對象:
     凡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企業單位、法人單位(經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登記),皆可組隊報名參賽。
以團隊為參賽單位,每隊至少涵蓋2家廠商(主提案廠商需為公司行號,合作廠商可為法人單位),至多4家,每家廠商限提一案,以統編認列為同一間,擔任其他團隊之合作廠商則不限,團隊組成至少要有1間資訊服務業者(富含蒐集運動數據能量),1間運動相關產業(「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4條定義之運動產業範疇相關業者 ),並符合跨業合作即可組隊。

二、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m2earn.data-sports.tw/  。

三、自公告起接受報名,繳件截止於113年5月16日(四)17:00前截止,經審查後選十隊,入圍名單於6月初公告。

四、 評分方式:實證規劃35%、商模創新35%、擴散效益20% 團隊執行力10%。

五、 獎勵方法:共選十隊,初審通過後進行實證,費用發放依簡章說明,實證後進行期中審查10隊擇優取6隊,決選審查後6隊依照名次獲得落地實證費用,總金額達500萬!

參、競賽注意事項:
(一) 提案一律不受理退件,參賽隊伍請自行確保提案流程,若因網路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完成報名,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恕不負相關責任。

(二) 如遇作品規格不符、參賽資格不符、檔案格式錯誤以致無法讀取等情形,進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將以棄權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不另行通知,且恕不負相關責任,請參賽隊伍務必自行確認相關規定與檔案格式正確性。

(三) 參賽作品不得涉有誹謗、侮辱、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違反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內容,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刪除該參賽作品,並取消參賽資格。

(四) 提案團隊確保所提供與填報之各項資料,不得侵害他人之專利、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並同意配合相關之考評、審核規定,有任何不實陳述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提案團隊無條件歸還所領實證費用,並負擔法律責任及賠償損失,並自行承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五) 參賽隊伍應確保資料之真實性與正確性,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提案內容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不得冒用、拷貝、仿冒、抄襲、數據造假,不得為已獲得其他資金補助或參加競賽並獲補助之作品,須保證申請提案均未獲得或執行同時期的政府補助計畫(或競賽),如經查證有違反之實,執行單位將立即取消參賽團隊之參賽資格,經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相關獎勵及補助如數繳回。若參賽作品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六) 提案評選入圍之參賽團隊同意將其為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圖文、簡報、照片、影音、衍生數據及其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參賽團隊成員之本計畫活動須知姓名、肖像等,但不包括參賽產出之程式、軟體、系統),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或協辦單位以不限區域、時間、次數及非營利之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印刷、展示、宣傳、報導、出版或公開),或再授權第三人使用,並同意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媒體,且主辦單位均不另予通知參賽團隊。如未涉及著作人格之誣衊,參賽團隊及其成員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七) 參賽團隊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或協辦單位得於本活動進行過程中,拍攝、錄影或請參賽團隊提供相關照片或動態影像,做為紀錄、宣傳推廣、行銷本活動或相關活動之用,並得以任何形式發表前述之相片或動態影像。

(八) 本徵案不收取任何費用,凡完成報名參加徵案,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徵案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徵案所述之各項規定。

(九) 入圍團隊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需依主辦單位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領據,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十) 入圍團隊應於實證活動期間及活動會後,主動配合回報成果效益等資訊,供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效益評估。

(十一) 入圍競賽及生態系實證之團隊應依循個資法相關規範,請填寫交付運動場域端蒐集民眾運動資料之個人資料保護自我檢核表,並配合主辦/執行單位進行輔導。

(十二) 若遇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之事由,也將保留辦理線上活動之彈性調整空間,依執行單位通知為準,相關訊息與辦法將公告於各徵案官網,敬請留意。

(十三) 通過提案評選後,入圍團隊須全程參與系列活動至決選,遵守本簡章所提之各項內容,未依規定全程參與者(包含團隊主動棄權),視同放棄獲獎資格,名額不進行候補,已領實證費用無條件繳回。

(十四)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變更各項規定之權利,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時,入圍團隊將盡力協調其他可行之變通方案,上開幾周、幾日內依執行單位通知為準。

(十五) 本簡章內容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肆、 如有疑問請洽競賽承辦人: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軟體技術研究院(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133號7F),窗口孫妤婷小姐,電話:02-6607-3822,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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